山東日照市
為進一步便利貨車通行城市道路,保障物流暢通,優化營商環境,確保城市貨物運輸安全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現進一步明確日照市區和嵐山區貨車禁限行管理措施和區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貨車包括單位或個人的中型以上普通貨車、工程運輸車、專項作業車、道路救援車等車輛以及輕型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市區和嵐山區貨車禁限行區域及道路
(一)市區禁限行區域及道路
限行區域及道路:
山海路(含)以南,上海路(含)以北,日照北路(不含)、丹陽路(含)、山東西路(含)、旭陽路(含)、迎賓路(含)、和陽南路(含)、秦皇島路(含)、長沙路(含)、柳州路(含)、日蘭高速鐵路、西客站南路(含)、長沙路(含)連線以東范圍內道路以及北海路(國家森林公園以南段)、碧海路(國家森林公園以南段)、桂林路(和陽南路至重慶路段)、廣州路(重慶路路至蘇州路段)、澳門路(銀川路至杭州路段)、溫州路(兗州南路至臨沂南路段)、漢中路(昭陽南路至兗州南路段)、臨沂南路(上海路至溫州路段)、兗州南路(上海路至深圳路段)、環山路、廈門路。
禁行道路:
1.泰安路(菏澤路至煙臺路段);
2.煙臺路(泰安路至淄博路段);
3.北京路(泰安路至淄博路段);
4.淄博路(北京路至煙臺路段);
5.菏澤路(海曲路至泰安路段);
6.棗莊路(泰安路至海曲路段);
7.海曲路(麗陽路至華陽路段和菏澤路至棗莊路段);
8.麗陽路(海曲路至望海路段);
9.華陽路(海曲路至望海路段);
10.望海路(日照路至營子河路段)。
(二)嵐山區禁限行區域及道路
限行區域及道路:
沈海高速公路以東、坪嵐鐵路以南、童海路(不含)以西、繡針河與海岸線以北范圍區域內道路,以及安嵐大道、廈門路。
禁行區域及道路:
寶嵐路(含)以東,安嵐大道(含)以西,黃海路(不含)、南通路(不含)、阿掖山北路(含)連線以南,繡針河與海岸線以北范圍內道路,以及安嵐大道、廈門路。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城市物流配送貨車除每日交通高峰時間以外,允許駛入禁限行區域內道路,輕型貨車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不限制通行。
(二)中型、重型貨車每日23時(含)至次日6時(含)允許駛入禁行區域以外的限行區域。
輕型及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全天禁止進入禁限行區域。
(三)所有中、重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禁止通行迎賓路跨線橋和長隧道。
(四)拖拉機以及由動力驅動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三輪車、四輪車,全天禁止駛入禁限行管控區域。
四、本通告所稱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城市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和運輸集裝箱的貨車。
五、因生產、經營、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在禁行時段內通行禁限行區域的貨車,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確保通行安全。新能源貨車提出通行申請的,優先審批。
六、通行時間應當避開交通高峰時段。
交通高峰時段:
5月1日至9月30日:7:00-8:3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8:30、11:30-12:30、13:00-14:00、16:30-19:00。
七、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日。
八、申請的通行路線應包含起點、終點及途經道路,起點和終點、轉向點應當明確具體位置,途經道路應當為連貫路線。
九、對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限行區域路段和時段的限制。
十、本通告所稱工程運輸車是指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輸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中、重型貨車、掛車。
十一、遇有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按照工作部署和相關預案要求,停止辦理相關車型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執行。
十二、對違反規定通行禁限行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三、已發布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6月28日
附:市區和嵐山區貨車禁限行區域及道路圖
市區
嵐山區
山東日照莒縣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貨物運輸安全有序,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莒縣實際,現對貨車禁限行區域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貨車包括單位或個人的中型以上普通貨車、工程運輸車、專項作業車、道路救援車等車輛以及輕型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貨車禁限行管理區域
(一)限行區域及道路
1、313省道(不含)以西,望海大道(225省道至Y174線路段限行,其余路段不含)以北,山東路(不含)以東,日照路以南區域內所有道路。
2、沭河西路以西,日照路以北,山東路(不含)以東,淄博路(不含)以南區域內所有道路。
3、銀杏大道(313省道至山東路路段)。
(二)、禁行區域及道路
沭河西路以西,臨沂路以北,山東路(不含)以東、日照路以南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禁行道路
1、銀杏大道(沭河西路至東港交界);
2、文心路(馬亓山路至313省道路段);
3、振東大道;
4、日照路(山東路至振東大道路段);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城市物流配送貨車除每日交通高峰時間以外,允許駛入禁限行區域內道路,輕型貨車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不限制通行。
(二)中型、重型貨車每日23時(含)至次日6時(含)允許駛入禁行區域以外的限行區域。
輕型及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全天禁止進入禁限行區域。
(三)拖拉機以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全天禁止駛入禁限行管控區域。
四、本通告所稱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城區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和運輸集裝箱的貨車。
五、因生產、經營、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在禁行時段內通行禁限行區域的貨車,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確保通行安全。
六、通行時間應當避開交通高峰時段。
交通高峰時段:
6:30-8:30、11:30-12:30、13:20-14:30、16:50-19:00。
七、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日。
八、申請的通行路線應包含起點、終點及途經道路,起點和終點、轉向點應當明確具體位置,途經道路應當為連貫路線。
九、對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限行區域路段和時段的限制。
十、本通告所稱工程運輸車是指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輸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中、重型貨車、掛車。
十一、遇有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按照工作部署和相關預案要求,停止辦理相關車型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執行。
十二、對違反規定通行禁限行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三、本通告自2023年7月5日起施行,以前施行的關于貨運車輛禁限行區域的通告同時廢止。
莒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山東日照五蓮縣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貨物運輸安全有序,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對貨車禁限行區域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貨車包括單位或個人的中型以上普通貨車、工程運輸車、專項作業車、道路救援車等車輛以及輕型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貨車禁限行管理區域
(一)限行區域及道路
黃海路(不含)以南,五蓮山路(不含)和育才東路連線以北,長青路(含)以東,浙江路(含)以西,(五蓮山路至黃海路)。其中濱河路只限行?;愤\輸車。
(二)禁行道路
1. 山東路(黃海路至五蓮山路段)
2.解放路(羅山路至青島路段)
3.北京路(人民路至山東路段)
4.利民路(濱河路至富強路段)
5.光明路(解放路至富強路段)
6.建設路(解放路至富強路段)
7.文化路(解放路至富強路段)
8.人民路(濟南路至羅山路段)
9.幸福路(北京路至羅山路段)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城市物流配送貨車除每日交通高峰時間以外,允許駛入禁限行區域內道路,輕型貨車和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貨車不限制通行。
(二)中型、重型貨車每日23時(含)至次日6時(含)允許駛入禁行區域以外的限行區域。
輕型及以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全天禁止進入禁限行區域。
(三)拖拉機以及由動力驅動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三輪車、四輪車,全天禁止駛入禁限行管控區域。
四、本通告所稱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城區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和運輸集裝箱的貨車。
五、因生產、經營、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在禁行時段內通行禁限行區域的貨車,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確保通行安全。
六、通行時間應當避開交通高峰時段。
交通高峰時段:
5月1日至9月30日:7:00-8:3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8:30、11:30-12:30、13:00-14:00、16:30-19:00。
七、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日。
八、申請的通行路線應包含起點、終點及途經道路,起點和終點、轉向點應當明確具體位置,途經道路應當為連貫路線。
九、對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限行區域路段和時段的限制。
十、本通告所稱工程運輸車是指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輸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中、重型貨車、掛車。
十一、遇有重污染等惡劣天氣時,按照工作部署和相關預案要求,停止辦理相關車型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執行。
十二、對違反規定通行禁限行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的《日照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貨車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同時廢止。
五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3年6月28日
浙江麗水市
為貫徹國務院、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優化營商環境,結合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現決定調整麗水市蓮都區主城區貨運車輛的限行范圍。
(一)新能源貨車、總質量為4.5噸(含)以下普通貨車限行路段為:花園路,人民路,中山街、城北街;
(二)總質量為4.5噸以上普通貨車的限行范圍為:東至東環線;南至南環線;西至溪口大橋、路灣隧道;北至北環線;含溪口大橋,不含環城線、路灣隧道;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主城區全區域限行。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麗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蓮都大隊
2023年6月15日
四川涼山鹽源小高山隧道
G348線(原S307)鹽源小高山隧道工程主洞于2023年3月貫通,目前平行導洞正在施工中,為改善鹽源交通環境和提升道路行車安全和舒適度,經研究決定項目于2023年7月1日試通車運行,為確保試通車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后續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施工路段進行交通管制如下:
一、試通車時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按工程建設需要,不定時進行交通管制。
三、為保障來往行駛車輛和隧道內照明、通風、消防等設備聯調聯試施工人員的安全,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每日18:00-次日7:00禁止通行。
四、試通車期間車輛限速20km/h,全天24小時禁止?;?、超寬、超高、超限、三軸以上(含三軸)車輛通行,以上禁行車輛沿G348線老路通行。
五、行駛該路段請注意邊坡落石,觀察通行,注意安全。
請廣大群眾和駕駛員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管制相關規定,提前做好出行規劃,服從交通警察及施工單位現場人員指揮,降低車速,安全文明出行。
鹽源縣交通運輸局
鹽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3年6月27日